为规范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组织学生外出管理,现做出如下规定:
1、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、需要我校学生参加的指令性活动,经部门负责人、主管校长审批后,口头报告校长、书记。
2、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,经部门负责人、主管校长、主管安全校长、校长审批后,口头报告书记。
3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,如果租用车辆,必须通过“石家庄市包车客运网上执法服务平台”履行租车手续,严禁租用“服务平台”以外的大中型客车出行。
4、学生外出活动使用学校公车也须履行审批手续。《学生外出审批表》由活动组织部门留存。
5、各部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,必须安排带队教师。
今年年份特殊,为保证教学质量,各部门要严格控制,能不外出尽量不外出,因为上级要求参加活动确需外出的,也要严格把握,能近不远,能少不多,能短不长,特别是往山区走的要严格控制,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。
2021年4月24日
附件1:组织学生外出暂定规定.docx